2019年5月16日,浙江宏力工具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宏力工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台拖车千斤顶及体育休闲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丰合检测(2019)验字第04-017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宏力工具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台拖车千斤顶及体育休闲用品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此次验收范围为新增一条浸漆流水线、新增20万台拖车千斤顶及体育休闲用品的验收,并对原武环验监[2018]9号验收内容进行回顾。)参加会议的有武义县环境保护局、永康市恒久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废水设计单位)、永康市铭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设计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会前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宏力工具有限公司位于武义桐琴工业区五金大道20号,是一家专业生产拖车千斤顶、体育休闲品(主要指篮球架)的企业,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规模达到120万台拖车千斤顶及体育休闲用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宏力工具有限公司于2005年委托编制《浙江宏力工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台拖车千斤顶及体育休闲用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武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武环建[2005]149号),该项目于2011年9月15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武环验[2011]25号),验收时企业磷化、喷塑流水线未建,该流水线于2016年12月开工建设并投产,并于2018年6月20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武环验监[2018]9号)。
为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 浙江宏力工具有限公司实际投资140万,新建一条浸漆流水线,并新增冲床若干,实施120万台拖车千斤顶及体育休闲用品技改项目,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规模达到120万台拖车千斤顶及体育休闲用品。企业于2018年9月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宏力工具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台拖车千斤顶及体育休闲用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1月通过武义县环保局审批,批复文号:武环建[2018]220号。
(三)投资情况
技改项目实际总投资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占总投资的42.9%。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范围为新增一条浸漆流水线、新增20万台拖车千斤顶及体育休闲用品的验收,并对原武环验监[2018]9号验收内容进行回顾。,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项目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与原环评基本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设备与原环评基本一致。
原辅料方面:与原环评基本一致。
污染防治方面:与原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 工程环保设施投资情况
类别 | 项目 名称 | 环评设计 | 实际建设 | ||
内容 | 投资 (万元) | 内容 | 投资 (万元) | ||
废气治理 | 有机 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 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通风设施 | 50 | 浸漆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催化燃烧后15m高空排放 | 55 |
废水治理 | 废水收集、清污分流措施 |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 / | 厂区已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管道铺设 | / |
生产废水处理 | 废水处理设施 | 已建一套污水处理设施 | |||
隔声治理 |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设备减振、低噪声设备选型等 | 1 | 车间设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设备已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 1 |
固废 | 分类收集处置 | 暂存仓库堆场、委托处置等 | 5 | 已建有危废暂存库 | 4 |
合计 | 56 | / | 60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日均最大值分别为248mg/L、30.3mg/L、2.44mg/L、96mg/L、2.88mg/L,pH值范围为7.07-7.62;生产废水外排口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日均最大值分别为29mg/L、20mg/L、0.222mg/L,pH值范围为7.17-7.62。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生产废水外排口所测项目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其他企业标准。
(二)、废气排放情况
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浸漆排气筒A出口所测二甲苯浓度最大均值为0.476mg/m3,排放速率最大均值4.46×10-3kg/h;乙酸丁酯浓度最大均值0.0560mg/m3,排放速率最大均值5.29×10-4kg/h。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A出口所测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均值为12.4mg/m3,排放速率最大均值3.47×10-2kg/h;二氧化硫折算浓度最大均值11mg/m3,排放速率最大均值3.47×10-2kg/h;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大均值127mg/m3,排放速率最大均值0.354kg/h。喷塑废气排气筒F出口所测颗粒物浓度均值为<20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1.34×10-2kg/h。喷塑废气排气筒G出口所测颗粒物浓度均值为<20mg/m3、排放速率最大均值为2.42×10-2kg/h。喷塑废气排气筒H出口所测颗粒物浓度均值为<20mg/m3、排放速率最大均值为2.08×10-2kg/h。
由以上数据表明,该公司监测的喷塑产生的颗粒物、浸漆产生的二甲苯、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2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6-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周界所测的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0.276mg/m3,二甲苯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4.5×10-3mg/m3,乙酸丁酯周界外浓度最大值<0.27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为63.6-66.8dB(A),其中厂界西侧噪声最大值61.2dB(A),敏感点噪声最大值59.0dB(A)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其中西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废
企业建有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西南侧,面积为40m2。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废包装材料、漆渣、废活性炭交由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理并签有协议(见附件3),危险废物废水处理污泥、硅烷皮膜槽渣、脱脂废渣交由金华市升阳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一般固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卖给物资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污染因子排放总量为:CODCr≤0.304t/a,NH3-N≤0.030t/a;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总量为:V0Cs0.0085t/a,颗粒物(粉尘)0.0595t/a,SO20.031t/a,NOx0.033t/a。符合武环建[2018]220号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等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
六、验收结论
浙江宏力工具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台拖车千斤顶及体育休闲用品技改项目审批手续完备,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进一步规范废气、废水运行管理,完善环保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和台帐记录。
2、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台帐管理,确保安全处置。
3、建议生产实际制定应急预案,企业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八、验收组成员
序号 | 单位 | 签名 | 备注 |
1 | 浙江宏力工具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 | |
2 | 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
3 | 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
4 | 永康市恒久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 废水处理单位 | |
5 | 永康市铭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单位 | |
4 | 专家组 |
浙江宏力工具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6日
公示时间: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公示网站:http://www.hl99.com
举报电话:0579-8791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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